
龙 浩,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易剑锋,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日常工作以及第一检察部、办公室工作(不含财务工作)。

李小明,副检察长,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

彭 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政治部(法警大队)、财务工作
群团工作(含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工委、统战)。

龙元渊,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分管第三检察部(含职务犯罪侦查)、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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