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0日,古丈县人民检察院与古丈县人民法院在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布司法保护令,为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凝聚法治保护合力。
湖南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17169.8公顷,森林覆盖率达90.36%,被誉为“天然氧吧”“动植物基因库”。2023年,该保护区被列入《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是沅水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承担着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的关键职能。

此次保护令的发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禁止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等六类禁止行为。对于违反保护令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随后,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古丈县人民法院与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座谈会,三方就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强司法保护合力、提升群众环保意识等进行交流,并达成共识。
下一步,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协作联动,持续筑牢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法治保护屏障,为古丈“生态立县”战略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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