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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小标志” 拥军“大情怀” ——古丈检察公益诉讼保障涉军医疗优待政策落地

 

“现在到医院挂号,都能看到醒目的‘军人军属优先’标识,工作人员也会主动引导我们优先办理。”近日,在古丈县某医院就诊的军人家属向女士感慨道。

这一变化的背后,是古丈县检察院对涉军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的持续推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优待。为切实推动这一优待政策落地见效,古丈县检察院干警实地走访了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摸排涉军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政策落实情况。在走访中关注到,部分公立医疗机构的优先标识设置不够规范醒目,有的窗口缺少明确提示;部分窗口工作人员对相关优待规定了解尚不充分。“军人军属优先”标识是落实涉军优待政策最直观的体现,是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中的一环,窗口未规范设置标识,影响了涉军优待对象权益的落实。

发现问题后,古丈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双方就标识规范设置、政策宣传培训等事项达成整改共识。随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推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在挂号、缴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统一更新优先标识,并同步加强窗口人员培训与日常监管,畅通军人军属就医绿色通道。

经回访确认,古丈县各公立医疗机构窗口标识均已醒目到位,“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先”字样清晰可见。一方标识虽小,折射的是对军人奉献的尊崇,是对军属付出的敬意。

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同心共担。古丈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军地协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优待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做实拥军优属工作,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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