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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的湘西州肿瘤医院原院长受贿案一审宣判

 

近日,由古丈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湘西州肿瘤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向尔富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浩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卓凤霞担任审判长。80余名来自州、县两级监察、检察、法院系统的湘西州监检法同堂培训班学员旁听庭审。


古丈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至2024年,被告人向尔富担任湘西州荣复医院院长、湘西州肿瘤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亲属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数额巨大。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在检察机关的有力指控下,被告人向尔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向尔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检察长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善于”理念,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古丈县检察院持续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以“头雁效应”带动队伍素能和办案质效全面提升,通过案件的及时、公开、公正办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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